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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问答


发布日期:2011-10-28 | 字体:大 中 小 | 收藏本文 | 打印 | 关闭本页 | 查看更多属性
【发文日期】 2011-10-28 【文    号】 
【是否有效】 有效 【发文机构】 上海市财政局
【索 取 号】 AB1200000-2011-230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内容描述】 上海市2012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问答。

  1.问:2012年考试报名的方式、时间和网址是什么?
  答:2012年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继续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付费。报名网站为上海财政网站(czj.),网上报名时间为2011年11月4日9:30―11月10日24:00,网上补报名时间为2011年12月13日―12月15日。具体网上报名操作事宜,请考生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相关报名流程和有关要求后进行操作。考生注册报名后,请务必牢记报名注册号和密码。

  2.问:报名年度是指何年度?如何理解会计工作年限?

  答:今年报考的考生,在2012年考试(报名年度为2011年)。报名考生必须达到规定的会计工作年限,方可参加报名。会计工作年限是指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后至2011年底累计的会计工作年限。

  正确理解会计工作年限,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无证上岗时间不计算在内。2000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38条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因此,自2000年7月1日后,无证上岗不计入合法的会计工作年限。

  二是有效会计工作年限可累计计算。根据财政部2000年11月21日《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中学历与会计工作年限问题的通知》(财会〔2000〕16号)有关会计工作年限的要求,会计工作年限是指已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考生获得规定学历前后且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累计总和。因此,有效会计工作年限可累计计算。

  3.问:对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所持有学历有何规定?

  答: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考生,必须具备高中或中专毕业以上学历;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考生,必须具备大专(含)以上学历。

  4.问:现有或既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的考生哪年毕业才能报考中级资格考试?

  答:下表列示了现有或既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院校不同学历水平的考生(指入学前未曾从事会计工作),今年报考中级资格考试最晚的毕业时间。只有在下表所列时间前毕业的考生,方可报名参加2012年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
    学历
   最晚毕业年度
 
  大专
   2006年12月31日前
 
  本科
   2007年12月31日前
 
  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
   2009年12月31日前
 
  硕士学位
   2010年12月31日前
 
  博士
   无年限要求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已取得经济、统计、审计等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的人员
   无年限要求
 

 
  5.对于不同学历水平的考生,何时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才能报考中级资格考试?
    答:下表列示了不同学历水平的考生,今年报考中级资格考试最晚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间。只有在下表所列时间前的考生,方可报名参加2012年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  
 
  学历
   最晚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年度
 
  大专
   2006年12月31日前
 
  本科
   2007年12月31日前
 
  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
   2009年12月31日前
 
  硕士学位
   2010年12月31日前
 
  博士
   无年限要求
 

 
  6.问:香港、澳门居民报名参加考试应具备什么条件?

  答:港澳居民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规定,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明等证明材料。

  7.问:2011年已在外省市参加中级考试并通过部分科目的考生,今年能否在上海报名参加考试?

  答:此类考生可在上海报名考试。如果通过全部科目考试,应在上海办理领取中级资格证书。

  8.问:如考生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目前尚未办妥申领手续,能否报名参加考试?

  答:根据全国考办规定,报考人员在办理报名手续时,必须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因此,尚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9.问:此次报名是否还接受现场手工报名?

  答:本市2012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但考生也可在规定期限内向各区县咨询服务点,了解网上报名的相关事项。各区县咨询服务点原则上仅在11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为考生提供现场咨询服务,具体时间安排请咨询各区县咨询服务点。

  10. 问:网上报名须注意哪些事项?

  答:(1)报名前考生应仔细阅读相关文件要求,确认自己符合报考条件。缴费确认后,不再办理退考。

  (2)考试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提供信息的真实有效性负责。

  (3)考生不得以他人身份进行报名,否则由此引起的纠纷,由考生承担全部责任。

  (4)考生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通过报名系统提交报名信息并按时缴清费用,方为报名成功,逾期则视为放弃报名。

  (6)报名成功并按时缴费后,可得到报名已成功的确认信息。

  (7)报名成功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否则视为放弃考试。

  (8)考生报名信息可在报名期间内自行修改。但是缴费确认后,不允许再改动报名信息。

  11.网上支付如何操作?是否必须使用考生本人的银行卡?

  答:考生凭任何一张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且带有“银联”标记的银行卡,按照网上付费演示,进入银联电子支付系统平台,即可办理网上支付。因此,凡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均可办理缴费,不一定使用考生本人的银行卡。网上缴费如有问题,请拨打银联客服专线95516―5。

  12.问:如果考生无法进行网上支付,如何缴费?

  答:本市各区县报名咨询服务点现场均备有银行POS机,并与网上报名系统的计算机连接,该设备支持所有银联借记信用卡(不支持贷记卡)现场刷卡支付相关费用。

  现场刷卡涉及上网登录、刷卡付费等手续,操作速度较慢,可能会发生排队等候等情况,希望考生尽量自行办理网上支付。

  13.问:为什么在网上报名时填写完出生日期后,无法继续进行操作?

  答: 1987年9月1日以后出生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必须至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进行资格审查后,方可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初级不受此限)。因此,1987年9月1日以后出生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考生,请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11月10日14:00―17:00至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瑞金南路438号)现场报名。

  14.问:网上报名系统中“地市”和“报名点”如何理解?

  答:系统中的“地市”和“报名点”,指考生选择考场所在的区县。

  15.问:参加考试地点如何确定?

  答:考场由计算机随机编排,一般均安排在考生选择的咨询服务点所在区县所属的学校。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16.问:今年报名是否继续实行承诺制?网上报名承诺如何操作?

  答:为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及会计诚信体系建设,本市继续实行报名承诺制度。报考人员应通过网上报名流程,签署承诺书。

  17.问:违反承诺的考生将承担什么后果?

  答:根据财政部、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00〕11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12号令)规定,对伪造、虚报学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资历证明的考生,将由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吊销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由发证机关收回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两年内不得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取消当年考试成绩。

  18.问:上传照片的要求和用途是什么?

  答:上传电子版照片须为本人近期证件照,格式为JPG,所占数据容量为10K以下,宽高比例为114×156像素(可以用系统指定照片处理软件对照片进行处理以便符合上传照片的要求,照片处理软件自带处理演示)。上传的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安排表、合格人员登记表等。上传照片成功后,可在《报名表》右下方查看本人的照片。

  19.问:考试的报名与考务费用是多少?如何支付?

  答:根据市物价局核准,报考人员每人应交报名费10元、每科应交考务费40元。报名费、考务费以及订购考试用书的款项等,均应在报名时通过网上银行支付系统一次付清。

  缴费时间与网上报名时间相同,逾期视为放弃报名。

  20.问:如何订购考试大纲与考试辅导教材?

  答: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修订的考试大纲,考试辅导教材由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和经济科学出版社出版。考生如需要考试大纲与考试辅导教材,可在网上报名的同时,一并办理订购手续。

  21.问:考生订购的考试大纲与考试辅导教材如何领取?

  答:为方便考生领取考试用书,本市今年继续提供快递送书服务,并力争于第一时间将考试用书送达考生。同时,考生仍可自行领取网上订购的考试用书。

  (1)若选择快递送书,每位考生最多只能选择相应考试级别中的一套考试用书。在此范围内,无论选购几本考试用书,考生均只需支付4元快递费用。报名费、考务费收据和考试用书的发票,一并随快递送达。有关操作要求和说明,详见报名操作流程;

  (2)若选择自行领取,应到中国经济书店上海一店(地址:陆家浜路413弄5号1103室)办理手续领取。现场领书时间,届时请关注上海财政网站的有关公告;

  (3)快递送书服务仅限本市范围,若考生填写的送达地址为外省市,不提供快递服务。

  22.问:如何领取发票和收据?

  答:(1)选择快递送书服务的考生,报名费、考务费收据和考试用书发票,将随快递一并送达。

  (2)选择自行领取考试用书的考生,可在领取考试用书的同时,索取报名费、考务费收据和订购考试用书的发票。

  (3)不订购考试大纲及辅导用书的考生,可于考试报名期限结束后2周内,直接到相关区县财政部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提供报名注册号索取收据。原则上2011年12月31日之前未领取发票和收据的,视为放弃领取。

  23.问:准考证何时打印?

  答:2012年5月7日上午10:00起考生可登录上海财政网站,输入报名注册号和密码下载打印准考证。

  24.问:何时可以查询考试成绩?

  答:根据全国会计考办关于2012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日程进度安排,预计将于2012年7月中旬起30天内,在上海财政网站或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成绩查询”栏目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自行查询并下载打印成绩单,财政部门不再另行发放成绩单。

  25.问:如果考生在考试前遗失了身份证或准考证怎么办?

  答:遗失身份证的考生,参加考试前须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带照片)。遗失准考证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再次下载打印。

 

更新时间2023-02-20 21:38:13【至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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