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上海会计网校 > 上海管理会计师 >

上海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基础第十三章第五节


  其他应付款
  1.概述
  其他应付款是指与企业购销业务没有直接关系的应付、暂收款项,包括应付租入包装物的租金、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应付租金、出租或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应付及暂收其他单位的款项等。
  企业应设置“其他应付款”账户,贷方登记发生的各种应付、暂收款项,借方登记偿还或转销的各种应付、暂收款项,余额在贷方,表示应付而未付的款项。
  2.其他应付款的核算
  企业发生各种应付、暂收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等账户,贷记“其他应付款”账户;支付或退回有关款项时,借记“其他应付款”账户,贷记“银行存款”等账户。
  【例10-51】某企业出租包装箱一批,收取押金5 000元,存入银行。出租期满收回该批包装箱,并退还原收取的押金。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答疑编号052100804]
  『正确答案』
  (1)收取包装物押金时:
  借:银行存款           5 000
    贷:其他应付款――存入保证金   5 000
  (2)收回包装物,退还押金时:
  借:其他应付款――存入保证金   5 000
    贷:银行存款           5 000
更新时间2023-02-20 21:41:10【至顶部↑】
江南财子®  联系我们 | 邮件: | 客服热线电话:4008816886 | 

付款方式留言簿投诉中心网站纠错二维码手机版

电话:
付款方式   |   给我留言   |   我要纠错   |   联系我们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