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财会类 > 注册税务师 >

注册税务师:《税务代理实务》第2章重点导读(1)


  第二章 税务管理概述

  一、考试大纲

  (一)税务管理体制

  (1)了解我国分税制财税管理体制

  (2)熟悉我国现行国税、地税税务管理机构的设置及职能划分

  (二)税收征收管理程序及要求

  (1)掌握税务登记管理、账簿凭证管理、纳税申报和纳税评估

  (2)熟悉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的基本方法,税务检查的基本形式

  (三)征纳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1)熟悉在征纳关系中税务机关的权利、义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权利、义务

  (2)掌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法律责任

  二、本章教材变化内容
  


  三、重点导读

  第一节 税务管理体制

  一、税务管理体制概述

  (一)税务管理体制的概念

  税务管理体制是指在中央与地方,以及地方各级政府之间划分税收管理权限的一种制度,是税收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税收立法权和税收管理权两个方面。

  税收立法权包括:税法制定权、审议权、表决权和公布权。

  税收管理权包括:税种的开征与停征权、税法的解释权、税目的增减与税率的调整权、减免税的审批权。

  (二)分税制下的税务管理体制

  分税制是指在划分中央与地方政府事权的基础上,按照税种划分中央与地方财政收入的一种财政管理体制。

  分税制的内容:

  (1)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政府的事权范围;

  (2)合理划分税种,按税种划分中央与地方收入;

  (3)分设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两套税务机构。二、我国税务管理机构设置及其职能划分
  


  国税发【2008】120号文件规定,以2008年为基年,2008年底之前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各自管理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不做调整。2009年起新增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中,应纳税增值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应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管理。

  (1)企业所得税全额为中央收入的企业和在国家税务局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

  (2)银行、保险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除上述规定外的其他各类金融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管理。

  (3)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企业所得税仍由国家税务局管理。

 

更新时间2022-03-13 10:57:33【至顶部↑】
联系我们 | 邮件: | 客服热线电话:4008816886(QQ同号) | 

付款方式留言簿投诉中心网站纠错二维码手机版

客服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