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统计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中央、省驻东营单位,各企业:
根据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度统计从业资格工作的通知》(鲁统办字〔2013〕20号)文件要求,为了进一步贯彻《"十二五"时期统计教育培训规划》中对统计从业资格相关工作的指导精神,落实全省统计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做好全市2013年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考次
2013年全国统一的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日期为9月15日,具体考试时间为:上午9:00-11:00,《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下午14:00-16:00,《统计法基础知识》。
2013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的考次统一设置为“201301”,各县区不得随意更改。
二、考试报名
凡不具备统计从业资格的在岗专(兼)职统计人员及将来有志于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均可报名,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截止日期为8月16日。各县区统计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将所有考生信息导入《统计从业资格认定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对考生信息进行认真审核并生成准考证号后,导出数据库文件(*.dat格式),通过电子邮件于8月18日之前上报至市局法规科,邮箱地址:linna0546@
市直有关部门及企、事业单位的统计人员,到东营市统计局法规科报名,联系电话:0546-8308757,联系人:林娜。
三、教材、试卷管理
(一)教材征订
2013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不收考试费,只收教材费(一套四本65元),由省统计局统一开具发票。教材征订截止日期为8月25日。各县区、两个开发区需按规定填写《2013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教材征订单》(见附件1),并盖公章后以传真形式发至市局法规科,同时务必通过电话方式进行确认,以免征订单遗漏。各县区、两个开发区在收到教材之后,务必认真清点,如有教材数量有误、教材破损等问题请于收到教材3日内联系市局法规科。
(二)试卷征订、接送和保管
1.试卷征订
试卷(大袋15份装,小袋5份装)截止日期为8月20日。各县区、两个开发区需按规定填写《2013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试卷征订单及考点设置表》(见附件2),并盖公章后以传真形式发至市局法规科。
征订试卷时必须同时报送以下材料:
①具备规定学历免考一门的考生名单;
②具备统计专业技术职称免于考试的人员名单;
③免考一门考生上报学历证书和身份证的复印件各一份;具备规定职称免考人员上报职称证书和身份证的复印件各一份。上述复印件均用A4纸复印,材料一律从左侧装订成册,并注明是免考一门人员或职称免考人员申请材料。
以上三项除报送纸质材料外,①、②项还需上报电子版材料(Excel格式)。
2.试卷接送和保管
统计从业资格考试试卷属于国家机密,为避免意外,各县区、两个开发区必须派专人专车于9月13、14日到市局法规科领取试卷;9月16日前送交试卷。各县区、两个开发区要根据《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安全保密管理规定》、《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规章制度,开展保密教育工作,强化保密意识;与考试相关人员、机构签订保密书、责任书;严格程序,专人负责,确保试卷安全。
四、成绩管理
省局阅卷后,统一下发成绩数据库文件。市局接收成绩后,将成绩发给各县区、两个开发区,自行打印考试成绩单。如考生对成绩提出异议,可在成绩下发之日起60日内,填写《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复查申请表》(见附件3)一式两份,由市局受理并盖章后,上报省局统一进行复查。
五、资格认定
市局通过《管理系统》对考生分别进行"认定"、"受理"和"审核"后导出数据库文件,上报至省局。省局对上报人员进行"审批"后生成证书编号下发给市局。市局通过《管理系统》接收省局下发的审批结果后,即可打印统计从业资格证书。
附件:
1、2013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教材征订单
2、2013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试卷征订单及考点设置表
3、2013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复查申请表
4、统计从业资格申请表
东营市统计局
201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