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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关于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2010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计局,市直及省属驻盐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统计局《关于2010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0] 189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2010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各项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2010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统计局共同负责。
  (二)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统计局共同负责。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本地报考人员相关证件验证及资格初审工作。教材征订与培训工作由市统计局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二、时间安排与考区设置
  2010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定于10月24日。
  2010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初级)将在盐城市市区设立考点考场,具体考试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统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仍设《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统计工作实务》2科,初级资格考试科目仍设《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2科,中、初级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每科考试时间均为2个半小时,采取闭卷笔答方式;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科目仍设《高级统计实务》1科,试题题型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作答,考试时间为3小时,采取开卷笔答方式。
  考试时,应考人员可携带蓝色、黑色墨水笔或签字笔、2B铅笔、无声无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橡皮等文具。"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开始后,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的,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但参加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者,可携带参考书籍、资料(非电子设备)入座。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各地报名时要公示此要求。
  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四、报考条件
  (一)报考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者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
  2.热爱统计工作,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遵守职业道德;
  (二)报考统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专毕业,从事统计及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统计专业初级资格。
  2.大专毕业,从事统计及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统计及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
  4.获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从事统计及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
  5.获硕士学位后从事统计及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
  6.获得博士学位。
  (三)报考统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高中毕业及以上学历。
  (四)报考高级统计师评审资格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取得统计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取得统计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3.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取得统计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或者取得统计师资格4年以上,且在大、中型企业的综合统计岗位上担任主管职务2年以上。
  4.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或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且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取得统计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5.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或获得市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
  (五)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0年12月31日。
  (六)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中专或大专院校的应届毕业生报考初级资格时,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即可。
  五、报名工作
  (一)2010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我市报名时间为2010年6月13日9:00-6月25日16:00。报名网站为盐城人事考试网,网址为: 。
  (二)报考者网上支付成功后,应于2010年6月28-29日将有关材料送盐城市人事考试中心接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统计局资格审查,地点:盐城市东进路88号东南办公楼一楼大厅,报名咨询电话:86668212、86668515、86668104(一楼大厅)。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从事统计工作年限的证明原件(报考初级资格者或获博士学位报考中级资格者免)。县(市、区)考生的相关材料,应先到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科验证并初审;
  4、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
  5、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
  对于往年已参加过本项考试的老考生,只需提交往年参考的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和本人近期2寸同底免冠照片1张即可,不需再提交其他报考证明材料。
  (三)审核时对考生提供的材料应认真审核原件,对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审核人员必须在确认审核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印章的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统计局将对报名资格进行终审。
  七、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可于2010年10月18日起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八、教材征订及培训工作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辅导教材征订工作由市统计局负责,联系电话:88190709。
  九、成绩查询
  12月底前,考生可登录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网址:/tjzyjszgks)或江苏人事考试网(网址: )查询考试成绩。
  十、收费事宜
  2010年度我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按《江苏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2003]124号、苏财综 [2003]41号)执行。具体收费标准是:中、初级资格考试按每人120元标准(每人每科60元,共2科)收取报名考试费。高级资格考试暂按每人110元标准收取报名考试费。
  十一、其它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处政策咨询电话:86668214。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盐城市统计局
  (原盐城市人事局代章)
  
  
  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更新时间2022-09-16 09:58:07【至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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