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基础》预习考点:法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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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宪法
2.法律
3.行政法规
4.地方性法规
5.行政规章
6.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7.特别行政区的法
8.国际条约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经济法基础》科目第一章总论第一单元法律基础的内容。
【知识点】:法的形式
1.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2.法律(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
(1)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2)其他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3.行政法规(次于宪法和法律):国务院
4.地方性法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5.行政规章
(1)部门规章:国务院所属部委
(2)政府规章:地方人民政府
6.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7.特别行政区的法
8.国际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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